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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性评价沿革
时间:2020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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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是我国为了保障人民用药安全和提高仿制药质量而开展的一项质量提升工程。对于企业而言,尽早通过一致性评价意味着在市场布局上获得先手优势,有助于抢先锁定市场地位。自2012年首次提出到2017年12月首批仿制药通过评价,一致性评价政策体系不断完善,评价工作也渐入佳境。但在实践过程中,关于评价方法分类管理的政策边界模糊,导致一致性评价方法选择路径不清晰,无法很好地引导企业开展工作[1]。

医药产业发达国家,如美国和日本,早在20世纪就开展了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美国的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可追溯到1984年[2],日本可追溯到1998年开展的“药品品质再评价工程”,历经几十年的评价,最终两国均不定期更新发布仿制药橙皮书。我国是仿制药大国,在本土企业生产的药品中,约有97%为仿制药[3]。但是我国过去没有强制性要求仿制药与原研药进行一致性评价,所以存在部分仿制药与原研药在疗效上有一定差异的情况,直接影响了人民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了全面提高仿制药质量,保障用药安全性和有效性,我国于2012年提出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1.1启动阶段(20122014年)

2012年2月,国务院印发《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将全面提高仿制药质量作为重要任务,首次提出对2007年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实施前批准的仿制药分期分批进行质量一致性评价。作为响应,原国家局(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后简称“原国家局”)于2013年2月发布《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13]34号)》,以分阶段的形式制定了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的工作方案以及工作计划,提出2013年全面启动基本药物目录品种质量一致性评价方法和标准的制定,并于2015年完成,最终到2020年全面完成基本药物的质量一致性审查。但是,34号文并没有详细明确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具体方法(参比制剂等)、时限、通过评价后的市场地位等,这直接影响了企业开展相关工作的实操性和积极性。加之药品注册积压、“药用胶囊铬超标事件”等多重监管压力,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及检验机构难以抽调更多时间和精力开展一致性评价工作,2014年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进度搁置。

1.2全面开启阶段(20152016)

44号文推动了一致性评价工作

2015年8月,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以下简称“44号文”)一经颁布,立即引发了医药行业的热议。作为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44号文将提高仿制药质量作为五大改革目标之一,首次提出“力争2018年底完成国家基本药物口服制剂与参比制剂质量一致性评价”,并规定在该期限内未通过质量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不予再注册;对通过的给予临床应用、招标采购、医保报销等方面的支持。时限的明确和市场方面的政策支持无疑给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注入了一剂强心针,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重新提上日程。

8号文使一致性评价工作进入实操性阶段

2016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以下简称“8号文”),这意味着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上升到国家层面。8号文及时而又明确地解答了业界最为关心的难题,包括评价对象和时限、参比制剂遴选原则、评价方法的选择、参比制剂购买等,指明了开展路径和方向,实操性更强。值得关注的是,8号文首次明确定义了我国须进行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对象,即新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仿制药,也就是2016年3月4日前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可见,除了基药外,我国的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程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1.3攻坚突破阶段(2017年至今)

2017年8月发布的《总局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00号)对一致性评价中的环节进行了优化和完善,包括优化参比制剂的选择顺序、企业自行购买参比制剂的有关要求、明确生物等效性(BE)备案及BE豁免的流程、申报流程由省局受理调整为原国家局集中受理。清晰明了地列出各个模块的要求,为企业提供了更加明确和全面的指导。经过梳理发现,从2012年提出要开展一致性评价至今,我国的一致性评价体系逐渐形成。从技术指导方面看,原国家局攻克了一系列难题,包括一致性评价方法确定、大部分参比制剂遴选、临床试验机构资源紧张等,发布了10余项技术指导原则,公布了17批参比制剂,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技术指导;从注册审批看,通过不断优化完善一致性评价工作机制,实现集中受理一致性评价申请,从而提高了审评审批效率。最终,在政府引导、行业协会协助、企业积极探索合力下,我国的一致性评价取得实质性突破。2018年1月,首批17个品规通过一致性评价,之后陆续有仿制药通过评价。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国家局”,后同)公布,截至目前,已有5批仿制药通过了一致性评价,涉及57个品规、30个企业。[4]

随着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开展,我国将跨入“高质量仿制药”时代。

 

 

 

 

 

 

 

参考文献:

[1] 丁锦希, 郑翠微, 姚雪芳, 等.三医联动框架下的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协同政策优化分析——基于企业成本效益决策模型[J].中国医药工业杂志, 2017, 48(10): 1514-1521.

[2]  , 牛剑钊, 许明哲, 等.国外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比较分析.中国新药杂志, 2013, 22(21): 2470-2474.

[3] 许明哲, 牛剑钊, 陈 华, 等.浅谈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过程管理的原则及政策依托.中国新药杂志, 2013, 22(21): 2475-2478

[4]  庆,刘玲玲,周 *(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上海 200040)